《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將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昨天起,全市的養犬登記受理委托機構開始預受理市民的養犬登記申請。不久的將來,廣州市民遛狗就得帶上狗牌、狗證了。
全市現有106個受理點
一家位于東華東路的動物診所,掛上了一塊醒目的標識牌,上面打著“NO.001”的號碼。診所主治醫
昨天在預登記現場,廣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一位表示“不方便透露姓名”的警察說,目前,廣州市公安機關在全市范圍內選定了第一批106個養犬登記受理委托機構。警方統一制作了“養犬登記受理委托機構標識牌”,掛在委托機構。這些機構受理申請后,公安機關將通過互聯網處理信息,由區、縣公安機關審核后辦理犬只牌、證,后由委托機構通知養犬人到申請點進行領取,實現“一站式”服務。
這位警察說,以后市民牽著狗上街,就要帶著一牌一證了。記者看到了即將發給狗主的證、牌。養犬證為深藍色,外形與存折相似,牌則狀如一個小小的鑰匙扣。警察說,證牌都要帶齊,就是為了保證狗牌“專犬專掛”,不被“冒領”。“狗證是有防偽技術的,不過不方便透露。”
查處無證犬不設過渡期
在現場登記的一位女士說,自己身邊很多朋友家里都養了兩只以上的狗。“他們一般不會把狗交出來的,都會掛在親戚朋友名下。”該女士說,狗就跟家人一樣,有的養了七八年,從感情上很難割舍。
據該警察介紹,《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了嚴格管理區內“一戶限養一犬”和禁止飼養危險犬。7月1日《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后,廣州市公安機關將通過加強日常巡查和接受市民舉報等方式,收集信息,及時組織查處,對于查證屬實的,按照《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進行處罰。“我們會組織清查,沒有過渡期。”
他提醒,嚴格管理區內一戶飼養多只犬和飼養危險犬的市民在7月1日前,應盡快自行處置家中多養的犬只和危險犬只,無法自行處置的,應當將犬只送交屬地派出所。切記不要隨意遺棄犬只,給市民出行帶來安全隱患。他還透露,對于多養的犬只和危險犬只,市里正在籌建一個留驗場所。
所收費用上繳市財政
不少市民有疑慮:每年上交的管理費將具體用在哪里?
廣州市公安機關表示,已與各養犬登記受理委托機構簽訂協議,明確公安機關按季度向委托機構支付養犬登記服務費用,在受理各項業務時,委托機構不得向申請人收取協議規定的委托服務費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費用,不得將受理委托事項轉委托給第三方辦理。